html模版台灣註冊商標味精:多吃有風險


科學精神

朱毅專欄

每天吃多少味精要定個限量這事,是40多年前的老黃歷瞭。30年前的1987年,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衛組織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傢組,決定取消味精每日食用限量,美國FDA和歐盟一致贊同。

沒想到,歐盟食品安全局又反悔瞭,12日其發表聲明,他們在重新評估味精安全性之後,認為最大限額要設為每天每公斤體重30毫克(7月14日新華網)。雖說目前還處於建議階段,但對於味精來說,這三十年河東,三十年河西的,還是鬧心。

最鬧心的肯定是中國味精瞭。味精是日本人20世紀初的發明,明擺著是在日本落地生根的,到中國地界,那可是遍地開花。上世紀90年代初,中國有三四百傢味精生產廠,一舉成為世界味精生產第一大國。

從生產到消費,味精都和中國緊密捆綁在一起,日本躲一邊去瞭。比如說,在不明不白的“中餐館綜合征”(即“味精綜合征”)中,明明白白劍指味精,黯然躺槍的中國菜,隻好打碎瞭牙往肚裡吞。

味精就百餘年歷史,而魯、川、粵、閩、蘇、浙、湘、徽菜,都是中國烹飪數千年發展的結晶。蘇東坡不曉味精為何物,東坡肉照樣香中帶甜、酥中透糯;佛跳墻沒有味精加盟,照樣軟嫩柔潤、濃鬱葷香;再說那滿漢全席,席間是見不到一粒味精的……如此可知,味精不是中國菜調料的開山鼻祖,也不是點睛之筆,更不是標配。

鮮,中國菜之所欲也,但非隻從味精來。中國的高湯堪稱一絕,中國菜之鮮,絕非味精之鮮所能及。傢有味精,或者升級版的雞精,也做不到白水變雞湯,雞湯和味精水哄得過眼睛,騙不過鼻子,更騙不過舌頭。

味精中的谷氨酸遊離出來,刺激舌頭味蕾上的谷氨酸受體,就感覺到鮮瞭。但中國菜的鮮,不止於此,可以有魚,可以有羊,又不止於魚羊,有點咸,有點甜,有點欲罷不能的好。就目前的研究而言,是谷氨酸鈉、肌苷酸鈉、鳥苷酸鈉等對味蕾的綜合刺激。但食物鮮美的美好體驗,欲辨已忘言,好比愛情不隻是多巴胺,鮮,哪裡隻是谷氨酸。

中國人一年吃掉140萬噸味精,按14億人口算,一人一年吃下去一公斤。但就這個吃法,才隻吃瞭中國味精產量的一半,剩下一半隻能出口。無奈世界市場都飽和瞭,美國、歐盟老大不高興,都對中國味精折騰過“雙反”。

綜合各方不甚友好的信息,味精生產急剎車是理性的選擇。

一則,不能假裝看不見味精廠的高能耗、高糧耗、高污染。味精生產是國內食品工業中廢水的排放大戶,還是發酵工業的最大污染源。小企業們除瞭價格戰,再無其他競爭空間,當然無力處理污染問題,悄悄違規台中申請商標代辦排放成瞭潛規則,周圍居民怨聲載道。而大企業則有底氣邁過環保的高門檻,大魚吃小魚,小魚不見瞭是必然趨勢,目前在產企業隻有十傢左右,這是好現象,不必惋惜那些在競爭中消失掉的味精企業。

二則,歐盟的限量建議並非無事生非,都是事出有因。科學研究越來越深入,調查設計越來越精巧,一些以前不知道的風險可能被不斷揭露出來,眼看著紅肉和土豆無一幸免。規勸60公斤體重的成年人,一天味精攝入不要超過1.8克,態度是溫柔和緩的。鹽都有攝入的建議上限,味精有個限制無可厚非。

大而言之,味精產業夕陽西下是大勢所趨,有人怪雞精搶瞭味精的風頭,其實呢,禽流感猖獗時,有的雞精廠傢情急之下說瞭大實話,忙不迭發聲明,雞是形容詞,不是名詞,雞精和雞不搭界,味精才是雞精的根本。確實,細瞧雞精配料表,味精奉為上賓,前排入座,還請瞭核苷酸鈉來助鮮。

小而言之,摳著點吃味精,對身體有益無害。有一種肥胖鼠造模原理,就是喂食谷氨酸鈉,導致鼠的下丘腦損傷和瘦素抵抗。當然,人吃味精,調味品而已,不可和老鼠造模相提並論,但動物實驗還是敲瞭個警鐘。中國學者流行病學的研究表明,高味精攝入者發生超重的可能性,數倍於完全不食用味精的人,還有研究提示味精攝入及味精的喜歡程度,和糖尿病風險之間可能存在著相關性。


總而言之,世間美味佳肴林林總總,沒有哪一樣是可以隨意海吃胡吃,不講究適量原則的,味精也不例外。所以,少吃一點,就是安全的,多吃一點,就有風險,不必抬杠。

當下,說味精壞話是不討好的,我這算不得壞話,隻是想強調,味精從來都不是中國飲食文化的一部分,味精的江河日下和文化沖突無關。

最後講一句讓味精開心的,烤串的老板告訴我,羊肉串烤熟後,撒點孜然和鹽,再加幾粒味精,是錦上添花啊!但加雞精就串味兒瞭,烤魚也是如此。難道,這是成瞭精的雞,和羊和魚打起來瞭?

(作者系中國農業大學副教授)



(原標題:味精:多吃有風險)



本文來源:南方都市報

責任編輯:王曉易_NE台灣商標查詢0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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